专业建设是高等学校最重要的教学基本建设之一,是高等学校优化结构、体现特色、提高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根本性任务。为了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新要求,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围绕晋中市乃至山西省转型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传承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环境艺术设计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与知识,具备现代艺术设计思维,拥有良好的环境设计表现能力,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能在环境设计相关企业、公司、设计院从事室内装饰设计、展示设计、景观设计、建筑装饰等的高素质应用型设计人才与技术管理人才。
毕业后达到的预期目标:
1.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和高尚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践行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遵守装饰设计行业职业规范。
2.善于学习,具有不断提升自己设计水平的能力。通过实践,对设计前沿有较强的把握,不断提升设计能力。
3.通过不断的设计实践,逐渐成为装饰设计公司的骨干设计师或中层技术管理人员。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经过培养和训练后,毕业生在知识、能力、素质方面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知识要求(A)
A1.人文社科方面的知识:掌握一定的设计学、建筑学、心理学、人体工程学、史学等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A2.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了解建筑装饰材料学、环境生态学等学科基本知识;了解建筑及装饰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了解现代科技的发展趋势和应用前景。
A3.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一定的外语阅读和翻译能力,掌握获取网络信息和文献检索和论文写作能力;具备现代设计意识,有敏锐的市场信息反应能力;具备一定的造型基础和手绘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联想、想象和创造能力。
A4.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基础及核心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系统的设计技能和方法;掌握相邻专业—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了解国内外环境设计的最新成就。
(二)能力要求(B)
B1.专业基础能力:具有较强的三维艺术造型能力和空间表现能力;具有环境设计相关领域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方法、设计与表达能力。
B2.专业能力:具备室内空间详细布局和装饰设计能力、室外空间环境规划布局和设计能力;具备较强的环境设计和实施方案的能力;具备一定的从事室内设计、展示设计、景观设计等领域工作的能力;
B3.现代工具运用能力:具备较强的运用计算机进行设计表现的能力和手绘能力,掌握不同设计要求与设计环境中恰当的设计方法与技巧。
B4.通用能力:具有环境艺术设计实践应用操作能力,掌握设计过程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熟悉与设计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安全及环保政策和环境设计规范标准;了解设计管理、施工的基本知识。掌握设计的沟通与表达技巧,具备新时代设计人才的专业素养,能够应对毕业后将要面临的事业上的未知领域。
(三)素质要求(C)
C1.人文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C2.专业素质: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人际交往素质、较强的组织与管理能力;具有综合文化素养和审美能力、现代设计意识及地方传统文化艺术素养。
C3.学习与创新素质:具有开放的视野、批判的意识、敏锐的思维及创新设计的能力;具有较高的获取知识与应用知识等自主学习的能力。
C4.身心素质:具备优良的道德品质、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专业核心课程
中外建筑史、设计概论、现代设计史、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装饰工程预决算、建筑模型制作、居住空间设计、展示空间设计、景观设计、庭院设计、室内陈设艺术设计等。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艺术考察、外出考察、毕业(论文)设计、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调研
五、学制、学分、学位授予类型
学制:4 年 实行弹性学制,学习期限 4-8 年。
学分:159.5 学分
学位授予类型:艺术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