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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文件

美术系学生教室(画室)管理办法

2023-04-17 17:09

教室(画室)是学院师生学习、工作的重要场所,为加强教室资源管理,为了提高教室使用效率,保持干净整洁的学习环境,确保美术系教学楼人员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教室财产使用管理的总体要求是:“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总体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书记和主任是教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分管相应专业和楼层的教室管理任务,综合办、国资管理员和教学科研科和实验员落实教室的各项管理,负责各项具体事宜。

第二条:教室是学院开展教学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教学基本需要,有利于各专业安排专业课程,由系部划分给各专业教研室,再由教研室主任根据教学需要对教室进行动态调配管理。如所负责教室一学期内无专业课程安排,系部可收回教室重新调整安排。

第三条:教室及相关设备为国有资产,以各专业负责人为代表登记本专业教室的国有资产,由专业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共同负责教室设备管理、维修报备和安全使用。本教室班长或负责人为教室(画室)直接责任人,相关设备要登记在各班名全体同学名下,相关辅导员为监督管理班级的第一责任人,毕业时办理离校手续时检查、登记并交回,期间不能自行随意转借、挪动、遮挡、损坏。借用教室桌椅用完后,教室一切摆置恢复原状;损坏或丢失的教室设施按原物赔偿。要严格遵守借用时间,准时归还。如有相关设备遭遇人为损坏,由相关损坏者赔偿或有班级集体赔偿。

第四条:实验员作为教室直接管理人员,应在课间及课余时间对所管教室的桌椅、门窗、照明、讲台、黑板、粉笔、板擦、多媒体设备和电源开关等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五条:辅导员作为班级教室财产使用的监督管理人员,需每周定期检查督促学生清理教室卫生,要保持教室清洁整齐。任课教师须在本课程期间组织上课班级学生及时清洁教室卫生,课后自觉清理废物垃圾并将教室桌椅恢复原状摆放整齐,关掉多媒体设备、电源、风扇和门窗。

第六条:教室为公共场所,不得堆放大量私人物品侵占教学空间,教室负责人不可将教室擅自外借、占用或处置。教室以保障教学,服务师生为功能,无教学活动时应开放教室供学生专业自修,并做好相关管理要求。不得将教室私自外借或外租使用,不得在教室内举办一切具有商业性质的活动。

第七条:教室内严禁违章用电,禁止违规使用电饭锅、电炉子、“热得快”、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将易燃、易爆、易腐蚀、有特殊气味的化学品和宠物等带入教室;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入教室,如有损坏、丢失等情况,责任自负。专业人体课确需使用电暖器、电炉子的,要签订安全使用保证书,并由任课老师签字后到教具室借用,且只允许上课时间使用,非人体课上课时间禁止使用,课程结束后要及时归还。上课时间电器使用安全由任课教师负责,非上课时间安全由辅导员负责。

第八条:使用多媒体设备,应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保证设备安全,若发现多媒体设备异常,及时向分管楼层的实验员报告,由实验员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向综合办反映,由综合办报送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第九条:消防灭火器材要摆放在教室明显位置,不能损坏或随意挪动。教室实行严格的明火消防安全管理,禁止违规在教室内使用明火,禁止在楼道、教室吸烟。违规使用明火,在禁止吸烟区域吸烟,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教室的,除没收物品外,相关部门和责任者应当依法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第十条:本办法由2023年4月7日第5次美术系党总支会议通过并执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系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美术系

2023年4月7日

后附:

附表1:美术系学生教室(画室)管理责任人

附表2:美术系学生教室(画室)设备财产登记表

附表3:美术系学生教室(画室)毕业离校教室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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