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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要求

2014-06-08 00:00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立项依据。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依据《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办法》(晋教高[2011]6号)进行。立项范围参照《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二、项目申报要求。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申报名额见《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1)。支持和鼓励跨区域、跨学校、跨学科专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院校、项目负责人)。

    三、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倾斜和经费支持,确保教学改革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实质性进展和突破性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水平的全面提升。

    四、请各高等学校于2014年5月4日前,将《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3)一式二份,《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5)一式一份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并同时报送《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和《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5)电子版。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专项项目仍按晋教政函[2011]29号通知向省教育厅思政处申报。

附件:1.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3.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4.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5.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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