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各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我院于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下午举行2011年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仪式,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6月29日(星期三)下午5:00在北院大操场举行。
二、参会人员
学院有关领导、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各分委员会委员、各教学学院院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获得学士学位的2011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体安排与要求
(一)到会时间
参加仪式的全体人员于6月29日(星期三)下午4:30准时进入会场。
(二)参会要求
1.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着导师服在主席台就座,并授予学位。
2.有本科毕业生的教学学院其他领导在台下负责本学院学位授予秩序。
3.参加授予仪式的学生着学位服,自带马扎,以教学学院为单位,在指定位置就座。
4.本次学位授予过程中间不停顿,一次授完。
5.学生着学位服,分专业、按班级依次从主席台南侧上台,接受学位授予后,从主席台北侧下台,并返回指定位置换装,然后到原位置就座,不得离场。此项工作由各教学学院具体负责,教务处协调。
(三)学位授予顺序
生物学院、化学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学院、数学学院、物电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旅游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期间,各教学学院内部换服装,循环进行。
三轮结束后,生物学院(59套)、物电学院(34套)、计算机学院(37套)将衣服交公共管理学院,共收130套;化学学院(47套)将衣服交旅游学院。
(四)各教学学院按照着装规范(附件)穿着学位服。并要求学生爱护学位服,保持服装的清洁。
(五)参加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的各教学学院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学生参加仪式,服从管理,保持会场秩序。
(六)学位授予仪式结束后,各教学学院将衣服整理好交回教务处库房(三号教学楼一层西)。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