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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学院美术学院奖助学金评选条件

2017-05-12 14:06

晋中学院美术学院奖助学金评选条件

一、1.晋中学院2016年学生手册《晋中学院学生素质拓展目标测评管理办法》第五

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每学年,学校学生素质拓展目标活动总体情况进行审核,

达到要求的学生,予以评分认定、并准许参加评奖助学金和评优选模。德育总

积分未获得积分180合格分的,不予参与评奖助学金和评优选模。

   2.晋中学院2016年学生手册《晋中学院学生素质拓展目标测评管理办法》第五

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素质拓展目标评定工作的整个过程中,要坚决杜绝弄虚

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将其本学期所有取得的素质拓展目标均作无效处理,

取消奖助学金评定和一切评优选模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纪律

处分。

二、成绩要求:

励志奖学金:家庭贫困且学习优秀(双成绩班级排名20%不能挂科)

贫困补助:特别贫困(双成绩班级排名30%不能挂科)

贫困补助:比较贫困(双成绩班级排名50%不能挂科)

贫困补助:一般贫困(最多挂一科)

三、早操及纪律迟到三次<含三次>以上取消评选奖助学金资格。

四、旷课记录有一次者,取消评选奖助学金资格。

五、德育分不达180分者,取消评选奖助学金资格。

六、综合成绩和专业成绩名次相同者,参加工作或参加国旗护卫队者优先。

七、体测不合格者,取消评选奖助学金资格。

八、纪律部在执行照常工作时,带有抗拒情绪,不配合者。取消评选奖助学金资格。

九、升旗仪式部参加者,直接一票否决评选奖助学金资格。

晋中学院2016年学生手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章《奖励与处分》第五十二条规定: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晋中学院2016年学生手册《晋中学院学生日常管理细则》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学生考勤统计标准: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学时计。学生上课、实习、实验、军训、劳动、开会无故缺席,按实际授课时间计旷课学士。一般上午四学时,下午两学时。实习、劳动、军训、社会实践等每天按八学时计。

晋中学院2016年学生手册《晋中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三章第三十条规定:无故旷课者,根据下列情形给及处分(旷一天课,按六学时计)。1、一学期内累计旷课不达30学时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2、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30-60学时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3、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60学时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未经批准不参加教学实习、社会调查、政治学习、劳动、军训等集体活动的,每天按旷课4学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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